陕西自考政治经济学(财经类)反垄断的作用与局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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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专业:工商企业管理专业(专科)
自考课程:政治经济学(财经类)
课程代码:00009
自考考点:反垄断的作用与局限
4、论反垄断的作用与局限。
1)反垄断政策
通常通过立法(反垄断法)对垄断行为进行规范和制约,具有较强的约束力。具体内容有:
① 预防形成垄断市场结构的政策,包括保护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政策以及对企业合并的审查制度等;
② 对垄断性市场结构的事后调整政策,包括对垄断企业实行肢解、分立等;
③ 禁止或限制企业间的共谋,卡特尔和不正当的价格歧视,对欺骗,行贿和压制竞争者的行为进行裁定等。
2)反垄断的作用
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反垄断实践来看,反垄断政策和反垄断法的运用,对于限制垄断行为,克服垄断弊害,维护有效竞争发挥了重要作用,表现在:
① 对生产的过度集中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,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对企业合并的某种限制实现的;
② 对企业间的勾结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,使公开的垄断组织已不能合法存在。
3)反垄断的局限
从反垄断法的具体实施来看,并没有起到象法律条文界定的那样达到反垄断、保护、促进竞争的目的,也没有限制住资本集中的不断加强和垄断行为的扩张。这些法令在实施过程中,始终未能完全摆脱内容空泛,条文笼统,词义含混,可以被人随心所欲的加以解释的弊病。如在美国,
① 立法机构,不断采取修改条文、另立特别法、制定豁免条例等办法,使许多垄断组织得以逃避反垄断法的制约;
② 行政机构则通过司法部保护垄断组织,按照“三权分离”原则,司法部可以通过不起诉,使垄断组织得以逃避反垄断法的制裁;
③ 法院对案件的判处,也可以利用法律条文的含糊不清,做出无罪的决定。
因此,反垄断法事实上未能阻止垄断组织迅速膨胀及各种形式的企业勾结、联合的发展。而且,反垄断法的实施与否经常取决于政府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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